崇左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启用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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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保护公路路产路权,有效遏制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维护公路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规定,我局决定于2024年3月1日0时起正式启用以下不停车超限检测点,对过往货运车辆进行超限运输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不停车超限检测点位置
(一)G359线K884+450m(江州区新和不停车超限检测点)。
(二)S313线K451+000m(江州区黑水河不停车超限检测点)。
(三)S215线K283+200m(江州区水口湖不停车超限检测点)。
(四)S313线K407+900m(江州区板利不停车超限检测点)。
二、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货运车辆卸货地点
(一)崇左市永诚停车场,地址:崇左市三桥头。
(二)崇左鑫发停车场,地址:环城路与德天路交叉路口。
三、违法行为处理
(一)以上4个不停车超限检测点检测设备已取得了计量部门颁发的检定合格证书,所检测过往车辆的超限数据和抓拍资料将作为行政执法部门非现场执法的执法依据。
(二)请严格按照规定合法合规装载,严禁超限运输。途经不停车超限检测点检测存在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依法处理。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企业(个人)或驾驶员应主动就近消除违法状态,并及时到违法超限运输处理地点接受处理。
(三)货运车辆途经不停车超限检测点路段,驾驶人为达到干扰或者逃避动态自动称重检测系统的目的,实施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辆号牌、故意遮挡机动车辆号牌、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为的,将依法移送公安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处理。
(四)交通运输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对本地车牌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行为实施“一超四罚”;对外地车牌车辆违法信息抄告车籍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相应处罚;对严重超限超载、多次违法的运输经营者、驾驶人、车辆,将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五)超限运输违法行为的处理机关:崇左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地址:崇左市友谊大道19号(崇左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违章处理大厅);联系电话:0771-7834222。
特此通告
崇左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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