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天等县妇幼保健院等级复评审结果的公示
2024-02-02 11:15
来源:崇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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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卫妇幼发〔2018〕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的通知》(桂卫办妇幼便函〔2023〕19号)要求,我委依据《广西二级妇幼保健机构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3年版)》,于2024年1月30-2月1日组织专家对天等县妇幼保健院进行二级甲等现场复评审。根据专家现场评审结果,拟确定天等县妇幼保健院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即日起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崇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
邮寄地址:广西崇左市江州区友谊大道15号崇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妇幼科。
联系电话:0771-7969232。
崇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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