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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崇左市服务业和商务口岸局关于做好2024年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度审查工作的通知

2025/02/11 1.7w 阅读 92 点赞

崇左市服务业和商务口岸局关于做好2024年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度审查工作的通知

2025-02-12 11:01     来源:崇左市服务业和商务口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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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经营资格年度审查工作的通知》(桂商运发〔2025〕12号)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度我市成品油经营企业经营资格年度定期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安排

(一)年审对象: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正在实施相关建设且无经营行为的企业,须向市服务业和商务口岸局提交书面免检申请,经批准可不参加本次年审。

(二)具体安排: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成品油经营企业(含高速公路加油站)经营资格年度初审工作;市服务业和商务口岸局负责复审工作。

二、年审时间

2025年3月31日前,企业对照年审内容完成自查,并根据属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求报送年审材料;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2025年4月10日前完成初审工作;市服务业和商务口岸局2025年4月20日前完成复审工作。

三、年审内容

(一)企业自查内容

2024年度企业经营状况,设施管理情况,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制度落实情况,相关证照情况,企业配合加油站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情况。

(二)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检查内容

 1.2024年度在营企业

(1)经营情况:重点检查企业的购销情况。通过检查企业供油协议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企业进销存台账,核实企业油品来源是否合规、销售数据是否真实。

(2)基础设施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安全、消防、环保等设施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3)质量和计量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有无质检不合格情况,定期计量检定情况。

(4)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在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各方面制度落实情况。

(5)合规情况:重点检查企业经营所必需的相关证照情况,是否合规经营。

(6)整改情况:重点检查相关职能部门对企业的检查及整改情况。

(7)信息化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企业配合加油站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情况。

2024年竣工验收的企业可减少现场核查环节。

 2.停业企业

排查辖区内停业或终止经营的企业,了解企业现状、停业原因以及办理停业手续情况。

四、年审材料

(一)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包括企业经营管理情况,基础设施情况,相关证照情况,2024年度在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以及协助加油站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配合情况的说明)签字并盖公章的扫描件;

(二)填写完整的《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附件3)A4纸质版1份,涉及项目请据实填报,不得空项 ;

(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及扫描件;

(四)《工商营业执照》扫描件;

(五)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只经营柴油的提供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意见书)扫描件;

(六)有效期内的防雷检测报告扫描件;

(七)有限期内的油气回收检测合格报告(只经营车用柴油或航空煤油的无需提供)扫描件;

(八)有效期内的用于加油结算的《计量器具检定合格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九)有效期内的成品油购销协议、油品进销存和出入库管理台账以及记录成品油来源和销售去向的凭证材料扫描件;

(十)近期拍摄的加油站或油库全景照片,照片上标注加油站名称和拍照日期;

(十一)辖区商务主管部门认为应提供的可以客观反映成品油经营的其他材料扫描件。

提交年检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伪造、弄虚作假;所有扫描件必须保证字迹清楚。2024年新增企业可酌情减少部分材料。

五、检查认定处理方式

(一)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审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停业、未参加年度审查。市服务业和商务口岸局应将审查结果标注在《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副本,并加盖年审专用章。年审合格的企业加盖合格专用章后及时退还证书原件。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应注明原因及整改要求。

(二)对年审中不配合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企业,市服务业和商务口岸局应向企业下达《成品油经营企业限期整改通知书》(附件5),责令其限期整改,企业整改合格后,由市服务业和商务口岸局加盖合格专用章,并退还证书原件。

(三)无故不参加年审、年审不合格经整改仍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经营条件的企业,由市服务业和商务口岸局将相关企业名单和年审情况进行通报,并注销其《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四)停业1个月以上或终止经营的企业,应办理停业备案手续或经营资格注销手续,填报《加油站停业、注销登记表》(附件4)随同年审材料上报。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停业的,报市服务业和商务口岸局登记进行汇总。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停业一般不应超过6个月。对无故不办理停业手续或停业超过规定期限的,由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市服务业和商务口岸局提出注销其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对因改建、扩建、重建办理停业手续的,企业在完成建设恢复营业前应将建设情况及相关部门验收意见报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对因自然灾害、国土空间规划调整、城市建设等原因造成停业或无法正常经营的成品油零售企业,经企业所在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同意,可延长停业时间。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成品油经营企业经营资格年审工作,将年审工作通知到每个成品油经营企业,按照年审要求,严格把关,全面细致核查年审资料,确保企业填报准确无误,保证原件与扫描件的真实性,切实做好相关材料的审核工作。填写的表格须真实、完整,并盖上公章。

(二)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汇总附件1-6表并总结辖区内2024年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含开展情况、存在问题、2025年工作安排、有关建议等内容)于2025年4月10日前报送市服务业和商务口岸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蓝淑兰,7969306/15240690585,sck7837708@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度加油站基本情况表

      2.2024年度外商投资成品油零售企业情况汇总表

      3.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审查登记表

      4.成品油经营企业歇业、注销登记表

      5.成品油经营企业限期整改通知书

      6.注销《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统计表

      7.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经营资格年度审查工作的通知(桂商运发〔2025〕12号)

                                        崇左市服务业和商务口岸局    

             2025年2月12日        

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