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中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管理的通告
2025-06-01 19:00
来源:崇左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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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有关单位、参保人员:
崇左市蓝天药业有限公司市直店零售药店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营业,主动向我中心申请中止医保协议,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医保发〔2022〕2号)相关规定,我中心与该零售药店(详见下表)中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92天(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中止协议期满后医保经办机构对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医保协议继续履行;验收不合格的解除医保协议。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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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零售药店名称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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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崇左市蓝天药业有限公司市直店 |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龙峡山东路4号(市直A区)第25栋105号房 |
崇左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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