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与广西金恩大药房有限公司崇左花山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管理的通告
2025-08-12 11:10
来源:崇左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全市各有关单位,参保人员:
广西金恩大药房有限公司崇左花山药店因自身经营原因,主动向我中心提出终止医保协议申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医保发〔2022〕2号)、崇左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年版)相关规定,我中心解除与广西金恩大药房有限公司崇左花山药店的医保协议。
特此通告。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