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崇左市2021年度设区市绩效考评群众意见建议整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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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崇左市2021年度设区市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的通知》(崇督考局发〔2022〕7号)精神,我委以问题为导向,结合我市卫生健康工作,认真分析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按照“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到人,团结协作”的总体原则,由主要领导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所分管工作整改具体负责,落实整改责任科室、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落实情况如下:
一、涉及卫生健康的意见建议
(一)政府还可以更加注重文教卫生的投入。
(二)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需要,特别是市民在文化、体育和卫生医疗等方面的需求。
(三)疫情当前,应加大对卫生系统特别是县域综合医院的财政支持。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对建议一开展工作情况。
一是积极向上级申报卫生基础设施和设备采购项目。2020年以来,组织实施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项目185个,建设一批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项目、中医药预防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医疗机构救治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乡镇饮水监测项目等,进一步加强了我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申请中央投资和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共4.54亿元,用于加强广西民族医院颐养综合楼等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优质医疗资源结构。崇左市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一期工程、崇左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基地等项目竣工并投入使用。
二是加大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投入。2022年三级医疗机构共派出26名医师进驻四家县级医院对口支援,其中崇左市人民医院派驻龙州县人民医院7人、宁明县人民医院5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医院派驻天等县人民医院15人、大新县人民医院15人。2022年崇左市划拨给崇左市人民医院、民族医院中央财政补助《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工程项目》各24万元、《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医院》各20万元,合计88万元,截止11月24日已崇左市人民医院已支付27万元;民族医院已支付44万元。我市4县(分别是天等、大新、龙州、凭祥4个县(市))共选派83名二级医务骨干成员对口支援各县相对应的乡镇卫生院,针对二级医院对口支援卫生院大新县和凭祥市共用经费31万元。在开展二级医院对口支援卫生院工作中,各二级医院医务骨干成员围绕自身优势,在内科、外科、儿科、妇科、检验医学、影像、儿童保健和孕产妇保健等项目上开展业务指导,同时也在各卫生院开展查房、坐诊等技术性指导工作。实施推广崇左市“乡聘村用”政策,完善了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机制,将乡村医生业务收入、社会保障、项目补助和村卫生室运行经费及资产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今年落实93名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就业岗位,为其办理入编手续。
三是加大全员核酸检测及转运能力投入。增强医疗卫生机构核酸检测能力,加强核酸检测扩增仪、核酸提取仪、移动核酸检测车等相关检测设备及转运设备投入。采取“先充实设备,后调剂人员”方式,全面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共有26家核酸检测机构、1家核酸检测基地及2台方舱实验室、6台移动核酸检测车,日最大检测量达30.25万管。目前全市共有负压救护车71辆,能够及时转运阳性病例。
(二)对建议二开展工作情况。
一是积极向上级申报卫生基础设施和设备采购项目。2020年以来,组织实施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项目185个,建设一批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项目、中医药预防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医疗机构救治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乡镇饮水监测项目等,进一步加强了我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申请中央投资和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共4.54亿元,用于加强广西民族医院颐养综合楼等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优质医疗资源结构。崇左市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一期工程、崇左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基地等项目竣工并投入使用。
二是推进基层中医推广,满足群众中医方面需求。2022年建设6个基层中医馆,进一步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促进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发挥。推进江州区友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扶绥县渠旧镇卫生院、天等县东平镇卫生院、天等县驮堪乡卫生院、扶绥县东罗中心卫生院、天等县都康乡卫生院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各单位目前正在建设中医诊室、中医特色康复治疗室、中医药文化室等,并配置相关诊疗设备,打造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特色诊疗区域。
三是加大全员核酸检测及转运能力投入。增强医疗卫生机构核酸检测能力,加强核酸检测扩增仪、核酸提取仪、移动核酸检测车等相关检测设备及转运设备投入。采取“先充实设备,后调剂人员”方式,全面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共有26家核酸检测机构、1家核酸检测基地及2台方舱实验室、6台移动核酸检测车,日最大检测量达30.25万管。目前全市共有负压救护车71辆,能够及时转运阳性病例。
四是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创建活动为抓手,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2022年统筹符合参评条件的8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加“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督促参评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医药、儿科、全科等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和合理用药水平。截止2022年11月,全市达到基本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41家,达到推荐标准4家。达到能力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比例54.8%。
(三)对建议三开展工作情况。
一是大力支持县域医疗机构基础建设。加大投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扩建。2022年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资金投入我市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积极向上级申报卫生基础设施和设备采购项目。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资金投入我市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2000万元,其中天等县800万元,大新县、龙州县、宁明县各400万元;争取上级资金250万元及县级财政配套资金250万元购置各县核酸检测设备15台;争取上级财政资金500万元分配给江州区人民医院购置核酸检测方舱;争取上级财政资金9050万元到我市建设固定实验室8个、购置核酸检测设备105万元、移动检测车4台、负压救护车47辆。
二是完善取消药品加成补偿机制。2022年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行补助。为持续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2022年我市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财政专项定额补助587.18万元,其中,广西民族医院300万元,市复退军人医院19.16万元,市人民医院228.7万元,市中医壮医医院19.57万元,市妇幼保健院14.74万元,市第二人民医院5.01万元。
三是保障县级公立医院开展应检尽检核酸检测费用的结算。各地出台了“应检尽检”核酸检测费用保障政策,各县(市、区)对由公立医院垫付、对符合“应检尽检”人员范围的核酸检测费用及时按季度进行结算,由财政或医保部门承担。为持续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2022年我市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财政专项定额补助587.18万元,其中,广西民族医院300万元,市复退军人医院19.16万元,市人民医院228.7万元,市中医壮医医院19.57万元,市妇幼保健院14.74万元,市第二人民医院5.01万元。
四是加大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投入,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积极申请中央、自治区投资项目和新增政府专项债券;支持我市增强全员核酸检测及转运能力项目建设、开展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建设、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夯实卫生健康基础设施。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2022年全市获得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为2047.07万元,其中:崇左市本级652.97万元、江州区112.97万元、天等县214.12万元、大新县214.38万元、龙州县208.24万元、宁明县218.86万元、扶绥县229.74万元、凭祥市195.79万元。
现将整改成果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5日至11月30日。公示期内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崇左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联系。
联系地址:崇左市江州区友谊大道15号,联系电话:0771-7969216,邮政编码:532200。
崇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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