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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的通知

2021/05/13 1.6w 阅读 120 点赞

崇左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的通知

2021-05-14 16:55     来源: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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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中泰产业园(市城市工业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的通知》(桂评组函〔202123)精神,为进一步清理规范全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查处纠正违规开展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现就我市进一步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规范范围

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和经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团体(以下简称有关社团)及其所属单位,举办面向本地或本系统本行业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

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目标考核、责任制考核,属业务性质的资质评定、等级评定、技术考核,以本单位内设机构和人员为评选对象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不列入清理范围

二、清理规范内容

20181月至今全各级各部门开展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重点查处纠正:

(一)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无党中央、国务院文件或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为依据的;

(二)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或不按照批准事项开展的;

(三)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对推动工作失去实际意义,增加基层、企业、群众负担的;

(四)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要求参评对象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目收费或变相收费的;

(五)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存在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规定滥发财物情形的;

(六)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有其它违纪违规情况的。

三、工作安排

此次清理规范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开始,到20211231日结束,重点抓好自查自纠、抽查核实、查处整改、巩固规范四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514日—610)。县(、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和直各部门负责本地区、本部门举办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自查工作。对2018年至今开展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要逐一登记、逐项核对,认真填写《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情况汇总表》《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基本信息表》《创建示范活动自查情况汇总表》《创建示范活动基本信息表》(详见附件)。如存在需合并调整意向或违规问题,由各县(、区、各部门对存在问题的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逐项提出处理意见,组织自查自纠,形成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情况报告。市直各部门于2021524前通过会议系统报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2021531送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于610日前报自治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抽查核实阶段(611日—630)。自治区、崇左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于630日前对各县(、区)、各部门报送情况进行汇总,通过网络抽查、实地检查、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抽查核实,重点核查各县(市、区)、各部门是否存在瞒报、漏报情形和违规违纪问题。

(三)查处整改阶段(71日—731)。自治区、崇左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对存在瞒报、漏报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由自治区、崇左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督促违规情况的整改,并对相关集体和个人予以处理。

(四)巩固规范阶段(81日—1231)。由自治区、崇左市评比达标表彰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的监督管理,搭建查询和公示平台,建立违规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举报制度,鼓励群众通过电话、来信、网络等形式及时举报违规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以及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相关规定,按照自治区关于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管理的有关要求,充分认识做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认真抓紧抓好工作落实,切实完成好清理规范工作。

(二)加大力度,严查违规。各部门要切实将本地区、本部门的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查实清楚,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要坚决停止、消除影响并对相关集体和个人予以处理,涉及违规设奖颁奖、违规收费和其他违法违纪的,一经查实,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认真总结,按时报送。各地部门要指定专人开展清理规范工作,对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的各细分内容要全面清查,逐一登记,不留死角,确保不瞒报、不漏报。请各地各部门按时报送自查自纠材料。


附件:1.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情况汇总表

      2.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基本信息表

      3.创建示范活动自查情况汇总表

      4.创建示范活动基本信息表



                         崇左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

                       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21514


(联系人:崇左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何秀怀、何小海;联系电话:0771-7968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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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