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人社函〔2021〕67号 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本级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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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崇政办发〔2019〕4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市本级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市本级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广西城市职业大学、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有参加创业培训意愿的2021年度市本级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二、培训时间
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
三、培训方式
具有创业培训资质的职业院校要求自行组织开展创业培训,没有创业培训资质的院校自行择优对接选择经崇左市人社局备案登记具备创业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培训开班前要按照《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崇左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崇左市就业补助资金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崇人社发〔2020〕45号)要求向市人社局进行开班备案,培训统一要求使用电子培训券开展培训。
四、其他要求
承担创业培训工作的各职业院校、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凡补必进,不进不补”的原则对培训开班及申报补贴进行数字人社系统录入。要做好培训签到、培训全程录像等培训管理工作,承培训结束后要及时按规定做好培训补贴申报工作。
附件:崇左市具有创业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名单
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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