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职改办字〔2021〕11号崇左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定梁新春等21名同志取得初级职称的通知
2021-07-01 15:10
来源: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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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推荐评审认定办法(试行)》(桂人社发〔2017〕35号)规定,经审核认定,梁新春等21名同志具备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具体名单如下: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附属中学:
梁新春陈昭源邓珍蒋开锦陆姣姣
农金艳吕卓颖李永锐黄春瑜
北大崇左附属实验学校:
黄春妮 兰沈婷 谭向东
崇左市华大高级中学:
谢晓花张天和吴秋明黄冠韦玉梅
吴华妮李玉球吴星艳刘文颜
崇左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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