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符合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企业的公示(第十批)
2021-11-25 12:21
来源: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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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失业保险减负稳岗扩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1〕21号),经崇左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经办机构审核认定,现将符合申领返还条件的第十批共8家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共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1年12月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崇左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待遇发放科(邮寄地址: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社保中心待遇发放科。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2200)。举报电话:0771-7915192。
附件:年崇左市本级符合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公示名单(第十批)
崇左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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