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崇人社发〔20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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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泰产业园社会事务局:
为深入开展乡村振兴技能人才培训,积极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技能支撑,现就做好2022年崇左市职业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常态化防控与应急处置机制,有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经报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同意后,有序组织开展职业培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工作。开展培训和技能等级认定的单位(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对象排查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和人员健康安全。今后,暂停或恢复职业技能培训、技能等级评价工作将由各县(市、区)征求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意见,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备后执行。
二、积极开展易地安置点脱贫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对接易地安置部门通过信息比对、上门走访、调查统计等多种形式,全面摸底、精准掌握易地搬迁劳动力的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有针对性地上门进行宣传发动,将合适的岗位信息、培训信息精准传递给培训对象。以就业为导向,结合当地零工市场、周边就业帮扶车间及粤桂劳务协作等用工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帮助有培训需求且有就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至少享受一次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实现“一人一技,一户一薪”的就业目标。
三、重点支持企业岗位技能培训。大力支持培训机构主动对接和服务企业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定向式、定岗式和订单式项目制培训。对培训机构支持企业用工开展的企业岗位技能培训,经备案后可直接开展培训,培训结束后以企业实际签订的劳动合同人数拨付培训补贴,培训补贴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有关规定执行。对培训过程中涉及的非标准工种培训,可由培训机构与用工企业共同协商灵活聘请经验丰富的老师傅作为师资开展培训。
四、大力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积极搭建“双千结对”校企合作培训平台,持续推进“双千结对”岗位技能培训模式,扩大“双千结对”覆盖面,帮助更多培训机构和企业建立合作培训关系,根据企业技能人才需求组织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帮助企业储备多层次技能人才。学徒培养目标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支持各类企业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培养对象。突出高技能人才培训和产业紧缺人才培训,鼓励企业开展技师、高级技师学徒制培训。对规模较小的同类型企业,可联合组织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五、着力实施“崇左建工”、“崇左家政”、“崇左米粉”等劳务品牌技能培训。以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瓷砖贴面、砌筑项目世界技能大赛训练基地为契机,大力推进“崇左建工”“崇左家政”、“崇左米粉”等劳务品牌建设。以劳务品牌为引领,以就业为导向,积极动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等各类重点群体参加瓷砖贴面、砌筑工、天等米粉制作、鸡肉粉制作、母婴护理、养老护理等“崇左建工”劳务品牌相关工种培训,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力,为乡村振兴建设培养一批能工巧匠,扩大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和市场影响力,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各县(市、区)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高度重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要规范化培训管理,进一步简化培训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在确保培训补贴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全面完成培训任务,积极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技能人才培养营造良好的环境。
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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