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一批关于拨付崇左市本级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补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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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的规定,对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经审核,广西崇左市冠智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广西盛鑫自然资源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等二家小微企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材料均符合要求,拟同意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就业补贴共25398.97元,其中社会保险补贴21398.97元,就业补贴(带动就业补贴)4000元。补贴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支出。现将符合申领补贴条件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11日,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或直接送到崇左市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反映(以送达日期为准),邮编:532200,电话:0771-7965066。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特此公示。
附件:崇左市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和就业补贴公示名单
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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