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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机关事业单位的一封信

2023/01/09 1.3w 阅读 436 点赞

致机关事业单位的一封信

2023-01-10 17:25     来源: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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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机关事业参保单位:

你们好!衷心感谢你们对社会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社会保险是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并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我市已建立了覆盖全民、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险制度,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五大保险八个险种。由于险种较多、政策性强,部分单位因未能及时办理职工的社保业务,造成一些不必要的结果。因此,特在此作应知应会的提示:

一、关于参保缴费事项

(一)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包含两类人员,一类为编制内人员,一类为编外人员。用人单位要依法为职工办理参加相应社会保险险种手续,具体如下表:

项目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公务员补助

生育保险

编制人员

行政机关



√

√


√

√

√

事业单位



√

√

√

√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

编外人员

√



√

√

√


√

注:1.“√”为应参加的险种;2.事业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不论是编制内还是编制外人员,用人单位都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责,从用工之月起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缴费和增减员等手续。

二、关于职工退休事项

(一)养老保险:

1、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时间以“月”为准,不以“日”为准,因此,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任何一日均可办理退休手续。为确保参保人能按时领取养老金,建议在月初即行办理。

2、对于编制内人员,单位的人事管理部门要及时查档,掌握下年度要到龄退休人员名单。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即为职工办理退休手续,为职工及时办理相关社保手续。根据政策规定,编制内人员缴费至本人达到退休年龄当月止,超过的时间不再允许缴费;超期申领养老待遇的,超期期间的待遇由原单位自行发放,社保经办机构从用人单位申领之下月起发放养老金。

3、对于编制外人员,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用人单位何时为职工申领养老待遇都可以,用人单位要为其缴费至申领养老待遇当月止,社保经办机构从用人单位申领之下月起发放养老金。

(二)医疗保险:

1、对于编制内人员,单位的人事管理部门要及时查档,掌握下年度要到龄退休人员名单。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15日后即可为职工申报办理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业务;超期不进行申报的,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待遇由原单位负责。

2、对于编制外人员,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用人单位要为其缴费至法定退休年龄当月止,用人单位应及时通知参保人员申报办理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业务。满足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条件的,在申报办理在职转退休业务后当月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编制内人员被判缓刑的,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参保人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减员手续,并通知参保人及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确保参保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不断保。

(二)编制内人员退休后仍由原单位负责管理;编制外人员退休后纳入社会化管理,不再由原单位负责管理,具体手续参照企业职工社会化管理办法办理。

(三)编制内人员及原编制内退休人员死亡、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等情况的,用人单位要到社保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办理停保及一次性待遇申领手续;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停保及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手续。

(四)编制内人员退休后,原单位应与退休人员保持联系并掌握退休人员的最新状态。一是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账号有变动的,用人单位应及时到社保机构为其申报变更账号手续,确保退休人员按时领到养老金。二是督促本单位退休人员完成每年度一次的资格认证(其中:工伤供养人员须每半年完成一次资格认证)。三是原编制内人员退休后被判处管制、拘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羁押、刑事拘留、逮捕或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原单位应在当月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暂停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停发养老待遇期间生活费由原单位发放。如因原单位未及时申报造成多发养老保险待遇的,由原单位负责追回多领的养老保险待遇并退回社保经办机构。

(五)编制内人员被判服刑的人员,服刑期间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因原单位未及时申报造成多划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及住院报销等医疗保险待遇的,由原单位负责追回。

(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增减申报业务申报时间为每月1日至12日(工作日),信息变更等其他业务申报不受时间限制,请各参保单位按时办理各项业务。





崇左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崇左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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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