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综合设计院有限公司吸纳脱贫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和就业补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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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文件规定,自治区内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脱贫劳动力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保补贴,不包括脱贫劳动力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对招用脱贫劳动力,与之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企业或社会组织,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给予带动就业补贴。
经审核,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综合设计院有限公司申请社保补贴和就业补贴材料均符合要求,拟同意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就业补贴共12845元,其中社会保险补贴10845元,就业补贴2000元,补贴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现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7日,具体补贴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邮寄 (以邮戳日期为准) 或直接送到崇左市就业服务中心劳动力管理科反映 (以送达日期为准),邮编:532200,电话: 0771-7965066。
特此公示。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综合设计院有限公司吸纳脱贫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和就业补贴公示表
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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