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目 录
第一部分: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实施相关政策并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企业员工、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国(境)外人员来崇左工作许可相关事务。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落实养老、工伤保险全区统筹办法。组织实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和假期制度,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
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组织实施博士后管理政策,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吸引留学人员来崇左(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乡土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引进和培养工作,负责人才小高地管理和建设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后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表彰奖励、评比达标表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全市表彰奖励、 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及承办相关表彰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拟订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工作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三)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与税务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税务部门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政策实施、待遇发放和经办服务。
二、机构设置
2023年度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汇总决算报表由8个单位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3个,代管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行政单位是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崇左市人才服务中心、崇左市就业服务中心、崇左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代管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崇左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是崇左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崇左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崇左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其中崇左市人才服务中心、崇左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崇左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崇左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四个局属单位为非财务独立核算单位,其财务工作由局本级统一管理,与局本级实行统一的日常财务核算。
第二部分: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9706.2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441.66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6996.50万元,增加2709.73万元,增长38.7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33.17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6522.46万元,增加2910.71万元,增长44.63%,主要原因:一是离退休人员抚恤金丧葬费等费用较比上年增加;二是就业补助资金和三支一扶项目等专项资金比上年增加;三是2023年将2022年年末结转结余数纳入2023年预算收入。
2.其他收入8.49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4.04万元,增加4.45万元,增长110.15%,主要原因是:2023年外单位转入项目资金增加。
3.上年结转和结余264.5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470.00万元,减少205.43万元,下降43.71%,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强化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加大历年结转结余指标支出。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9706.2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438.3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6996.50万元,增加2709.73万元,增长38.7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 类)10.29万元:主要用于:组织事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组织事务。较2022年度决算数113.77万元,减少103.48万元,下降90.96%,主要原因是:该类支出主要是上年结转和结余款,2023年强化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加大历年结转结余指标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类)9066.5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就业补助、抚恤、残疾人事业。较2022年度决算数6427.68万元,增加2638.86万元,增长41.05%,主要原因是:一是离退休人员抚恤金丧葬费等费用较比上年增加;二是就业补助资金和三支一扶项目等专项资金比上年增加;三是2023年支出含2022年结转结余资金。
3.卫生健康支出(210 类)127.1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包括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115.75万元,增加11.35万元,增长9.81%,主要原因是:2023年支出含2022年应缴未缴数。
4.住房保障支出(221 类)234.4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74.97万元,增加159.48万元,增长212.73%,主要原因是:奖励性补贴、核增绩效工资总量单位部分公积金支出增加。
年末结转和结余267.86万元,为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264.32万元,增加3.54万元,增长1.34%,主要原因是:因国库原因部分项目资金未能在当年拨付。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33.1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6688.59万元,增加2744.58万元,增长41.03%。其中:基本支出2796.79万元,项目支出6636.38万元。
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11.56万元,支出决算为9433.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3.17%。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支出数为历年结转结余资金。主要用于:干部教育培训和市级选派第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经费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371.46万元,支出决算为1687.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03%。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一是2023年新增人员,预算调整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二是2023年支出中含有2022年结转结余资金。主要用于:市人社局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定额公用经费标准安排的办公费、邮电费、手续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市人社局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遗属生活补助。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462.20万元,支出决算为46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2023年支出中含有2022年结转结余资金。主要用于:市人社局机关为完成各项人社工作任务、保障人社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人事考试经费支出、职称评审经费支出、各项人社业务专项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年初预算为25.60万元,支出决算为2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09%。主要用于:局属参公单位为完成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劳动保障“两网化”管理经费支出、专项劳动保障监察活动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94.20万元,支出决算为146.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42%。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2023年新增人员,预算调整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2023年支出中含有2022年结转结余资金。主要用于:人社局机关、局属1个参公事业单位和1个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定额公用经费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局属参公单位为完成就业服务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企业用工宣传等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年初预算为48.41万元,支出决算为6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21%。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社保经办机构编外聘用人员缴费基数调整,社会保险费用相应增加。主要用于:局属参公单位为完成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编外人员的工资和社保费、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费支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激励约束机制奖励资金、社保业务宣传和档案管理经费支出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年初预算为16.71万元,支出决算为18.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58%。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2023年支出中含历年结转结余资金。主要用于: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定额公用经费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职业技能大赛相关经费支出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年初预算为18.83万元,支出决算为2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59%。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发放职工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不列入年初部门预算。主要用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发放职工的基础性绩效工资。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57.35万元,支出决算为1212.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9.4%。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该支出大部分为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没有编入年初预算。主要用于:局机关,局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定额公用经费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农民工技能大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和社保费、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等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21.40万元,支出决算为127.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6%。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2023年支出中含有2022年结转结余资金。主要用于:市人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离休人员工资支出、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费及离退休定额公用经费支出等。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3.47万元,支出决算为153.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41%。主要用于:按政策规定缴纳的在职职工单位养老保险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9.12万元,支出决算为127.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08%。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2023年支出中含有2022年结转结余资金。主要用于:按政策规定缴纳的在职职工单位职业年金。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9.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该项为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没有编入年初预算。主要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4.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该项为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没有编入年初预算。主要用于:市直公益性岗位人员及符合条件企业吸纳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40.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该项为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没有编入年初预算。主要用于:市直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见习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该项为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没有编入年初预算。主要用于:就业见习基地吸纳就业见习人员见习补贴。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该项为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没有编入年初预算。主要用于: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促进创业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95.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该项为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没有编入年初预算。主要用于:高校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该项为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没有编入年初预算。主要用于: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761.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抚恤金为财政局大预算项目,没有编入年初预算。主要用于:市本级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丧葬费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97万元,支出决算为11.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8%。主要用于:按政策规定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9万元,支出决算为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2.22%。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2023年支出含2022年结转结余资金。主要用于:按政策规定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2.75万元,支出决算为8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41%。主要用于:按行政机关和参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06万元,支出决算为8.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8%。主要用于:按非参公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费。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53.97万元,支出决算为37.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37%。主要用于:按政策规定缴纳的行政及参公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金。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65.97万元,支出决算为234.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26%。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2023年支出含2022年结转结余资金;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补贴公积金部分未纳入年初预算。主要用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96.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497.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36.08万元,津贴补贴305.75万元,奖金767.66万元,绩效工资70.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3.3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27.5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4.0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4.0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91万元,住房公积金277.1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0.66万元,离休费4.84万元,退休费7.26万元,生活补助14.42万元,医疗费补助38.99万元,奖励金0.0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1.41万元,
公用经费支出299.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46万元,印刷费0.75万元,咨询费0.26万元,手续费0.23万元,水费4.51万元,电费4.12万元,邮电费22.32万元,差旅费42.63万元,维修(护)费0.89万元,会议费2.97万元,培训费5.0万元,公务接待费2.84万元,劳务费5.85万元,工会经费17.16万元,福利费2.4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3.5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2.3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31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07%。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2023年支出含2022年结转结余资金;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补贴公积金部分未纳入年初预算;人员增加,相应的工资和社保费增加。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工资性支出、社会保障缴费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299.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85%。主要用于:办公用品、办公耗材、材料邮寄、电话通讯、报刊征订、水电费、公务交通补贴、职工差旅、工作会议、公务接待等日常公用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6.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2%。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2023年支出含2022年结转结余资金。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离休费及一次性生活补贴、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退休人员加发退休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节日慰问、绩效考评奖励等。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2.8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4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7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00个,累计0.0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公车。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决算数0.00万元。2023年,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76万元,支出决算为2.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00%, 比上年决算数0.71万元,增加2.13万元,增长300.00%,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因此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二是2023年疫情放开后上级有关部门来我市检查指导、开展业务活动以及与其他市人社部门交流工作情况较上年增加,同比增幅较大。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5.00次,人次250.0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00次,人次0.00次。
(四)“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对比及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3年度我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8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0.85万元,增加1.99万元,增长234.12%,主要原因是:2023年疫情放开后上级有关部门来我市检查指导、开展业务活动以及与其他市人社部门交流工作情况较上年增加,同比增幅较大;比年初预算数3.76万元,减少0.92万元,下降24.47%,主要原因是2023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汇总表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9.92万元(与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第24行金额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50.6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61.94万元,增加107.98万元,增长66.68%。主要原因是:一是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因此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增加的原因:2023年支出含2022年结转结余资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8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0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标签100%。(与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第24行金额一致)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0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其他用车0.00辆;单位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0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106.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2.01%。
组织对“留人计划专项经费” “就业补助资金”等26 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06.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留人计划专项经费” “就业补助资金”等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职称评审业务经费”“考试考务费”等25个项目自评等级为一等,“人才小高地“揭榜挂帅”引才活动”等1个项目自评等级为二等。
组织对“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等1个项目2023年度绩效完成情况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55.4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实施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整体支出项目,完成了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金秋招聘月”“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会”“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检查”等工作,达到了五个方面的年度总体目标:推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加强社保基金监管;推动人才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推动劳动关系运行高质量;推进“放管服”改革,更大力度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25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96.15%;1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3.85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项目2023年申请的支出由于财政国库科未及时审核同意拨款导致预算执行率低。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申请指标,加强与财政局国库科沟通,加快支出进度。
2. 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就业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就业补助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99.56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83万元,执行数为2087.94万元,完成预算的95.6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完成情况:2023年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179人,享受社会保险补贴279人,享受就业见习补贴705人。2023年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准确率100%;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发放准确率100%;就业见习补贴发放准确率100%。;2023年就业资金在规定时间下达率为100%;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100%。社会保险补贴发放人均标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的2/3,其余社会保险补贴按照单位实际缴纳额给予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均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3倍。二是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179人,提供就业见习岗位数量705个。未发生因就业问题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三是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公共就业服务满意度达到95%。
本年度完成了总体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未偏离绩效目标。
职称评审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职称评审业务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4.42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0.70万元,执行数为40.05万元,完成预算的44.1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完成情况:部署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印发了《崇左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崇左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崇职改办字〔2023〕2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崇左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崇职改办字〔2023〕8号),并于2023年8月23日-25日举办全市职称改革业务培训班,在培训班上对2023年职称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通过职称申报系统审核中小学教师系列副高级职称材料1452份,审核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415份。分别于2023年10月-12月组织中小学教师系列和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异地交叉评审,其中中小学教师系列参评人数1452人,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参评人数415人。按照职称评审程序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系列和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一是组织全体评委集中观看高级职称评审培训课件;二是培训职称政策条件和软件操作;三是确保有3名以上专家审阅同一申报者材料;四是组织全体评委集中审议;五是做好关键环节,如领导集中讲话、全体评委集中审议会议记录。分别于2023年10月-12月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系列和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复核工作,其中中小学教师评审结果复核存在问题3人,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复核存在问题10人。二是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通过评审,新增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数628人,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人数230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审核确认中小学教师系列,工程系列、文化系列、农业系列等中级职称评审结果进行确认。三是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圆满完成,资金发挥最大效用,按规定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评委满意度达90%以上。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2023年申请的支出由于财政国库科未及时审核同意拨款导致预算执行率低。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申请指标,加强与财政局国库科沟通,加快支出进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