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二批符合领取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毕业生就业补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社会保险补贴、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就业补贴条件企业名单及人员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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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规定:
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社会保险补贴。自治区内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脱贫劳动力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脱贫劳动力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毕业生就业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之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
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就业补贴。对招用脱贫劳动力,与之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企业或社会组织,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给予带动就业补贴。
经审核,崇左千古花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左江花山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综合设计院有限公司、崇左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和崇左市嘉路职业技能培训学校1家社会组织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带动就业补贴材料均符合要求,拟同意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带动就业补贴共96760.44元,其中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70206.48元、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社会保险补贴8553.96元、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毕业生就业补贴16000元、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就业补贴2000元,补贴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支出。现对符合申领补贴条件的企业名单和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5日,共5个工作日,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邮寄或直接送到崇左市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企业管理科(联系地址:崇左市友谊大道20号,邮编:532200,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业务咨询电话:0771-7870889,投诉举报电话:0771-7834526。
附件:2024年二批符合领取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毕业生就业补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社会保险补贴、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就业补贴条件企业名单及人员名单
崇左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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