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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

2026/03/31 1.4w 阅读 150 点赞

崇左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崇左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35名委员,2025年召开3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1.2025年3月27日会议审议通过《崇左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崇左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财务报告》《崇左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度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报告》《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崇左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度归集使用计划》。

2.2025年7月28日会议审议通过《崇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3.2025年12月23日会议审议通过《崇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崇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于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设5个处(科),6个管理部,0个分中心。从业人员74人,其中,在编26人,非在编48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224家,净增单位-76家;新开户人数1.05万人,净增人数0.08万人;实缴单位3,351家,实缴人数13.71万人,缴存额23.69亿元,分别同比下降2.22%、上升0.54%、上升2.78%。2025年末,缴存总额219.8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08%;缴存余额72.99亿元,同比增长11.30%。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8家。

(二)提取:2025年,6.14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6.28亿元,同比增长1.78%;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8.71%,比上年减少0.68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146.8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47%。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5万元。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8万笔6.3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8.35%、10.19%。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5.73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79万笔96.58亿元,贷款余额54.65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5.11%、7.05%、1.17%。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4.87%,比上年末减少7.5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8家。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87笔3,040.50万元。2025年末,累计发放异地贷款总额38,961.4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1,138.51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5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笔0万元,当年贴息额0万元。2025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累计贴息0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四)购买国债:无

(五)资金存储: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0.03亿元。其中,活期0.02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亿元,1年以上定期16.00亿元,协定存款4.01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18,783.74万元,同比增长0.53%。其中,存款利息3,120.04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5,661.19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2.51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11,814.15万元,同比增长39.68%。其中,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11,794.24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0万元,其他19.91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6,969.59万元,同比下降31.85%。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200.00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769.59万元。

2025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200.0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003.82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9,075.38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1,734.47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864.04万元,下降32.42%。其中,人员经费544.99万元,公用经费64.83万元,专项经费254.22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718.68万元,不良率0.1315%。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9,075.38万元。2025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35.90%,非企业单位占60.95%,灵活就业人员占3.15%。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46.67%,非企业单位占47.88%,灵活就业人员占5.45%。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4.1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6.29%,租赁住房占14.18%,老旧小区改造占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9.9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05%,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3.33%。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23.81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21.77%,比上年末增加0.78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79.97%(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5.21%),购买二手房占18.89%,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14%,其他占0%。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99.24%,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0.65%,三人及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贷款占0.11%。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43.60%,30岁-40岁(含)占39.03%,40岁-50岁(含)占14.55%,50岁以上占2.82%;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2.45%,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7.55%。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78.12%,比上年增加2.58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支付购房首付款,支持购买保障性住房、多子女家庭购房情况。

一是支持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缴存人按实际房租支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全额提取,缴存人可按月、按季或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2025年共办理租房提取业务21605笔,提取金额2.31亿元。

二是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预售、现售商品住房首付款。崇左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配偶在崇左市辖区购买新建预售、现售商品住房且符合崇左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可申请提取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2025年共办理购建住房提取业务3781笔,提取金额2.31亿元,其中: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411笔,提取金额0.32亿元。

三是提高“多孩家庭”贷款额度,多孩家庭购买自住住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最高贷款额度65万元,二套最高贷款额度55万元。2025年共办理“多孩家庭”贷款发放业务102笔,贷款金额0.49亿元。

(二)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1.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无变更。

2.当年受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情况:无变更。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202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的调整情况。

(1)2025年度,崇左市缴存单位及其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各为12%,职工月缴存基数上限为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根据崇左市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崇左市2025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2419元,单位和个人的月缴存额上限各为2690元,合计5380元。

(2)2025年度,崇左市缴存单位及其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各为5%,职工月缴存基数下限为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25〕16号)的规定,崇左市2025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040元,单位和个人的月缴存额下限各为102元,合计204元。

(3)自愿缴存人员缴存比例为10%,按崇左市2025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下限,我市自愿缴存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242元,下限为204元。

(4)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的月缴存额计算至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2.提取政策调整情况。

(1)调整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人范围。由“缴存职工发生住房消费时,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不能以同一套住房消费为理由办理提取业务。”调整为“缴存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缴存人和配偶办理提取后尚有提取额度的,缴存人及配偶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可以办理提取,但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所购自住住房首付款金额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实际支出金额”。

(2)调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套数。由“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仅允许以一套住房的贷款材料提取。”调整为“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一个家庭有多套自住住房贷款的,缴存人及配偶可以合并计算还贷金额办理提取,且缴存人及配偶办理提取后尚有提取额度的,缴存人及配偶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可以办理提取,但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规定的提取额度”。

3.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1)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525%和3.075%;2025年5月8日起新受理(含已受理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2025年5月8日之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2)开展2025年至2026年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工作,贷款受理对象定向为2015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本市辖区内商业银行所发放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金额控制在4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全市共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1842笔,发放金额6.36亿元,其中发放“商转公”贷款353笔12637万元。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一是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网格化服务点建设,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025年8月,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合作的首个乡镇级住房公积金网格化服务点在驮卢镇正式揭牌启用,该服务点的设立标志着我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正式实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二是成立住房公积金集中审批小组,统一管理、集中审批,实现缴存、提取“当日受理、当日办结”,住房公积金贷款7个工作日内完成的目标,三是全力推进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工作,实现我市商品房(一手房)公积金贷款从申请、审批、不动产抵押登记到贷款发放的高效线上办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共受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一件事”业务398笔13840.8万元。

(五)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强化网络安全建设和信息系统保障能力。中心严格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完成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联合专业机构,从物理安全、数据安全等多维度全面检测,针对漏洞完成系统加固,筑牢缴存职工信息与资金安全防线。同步开展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邀请专业机构对密码算法、密钥管理等关键环节合规性检查,保障业务全流程安全稳定。

2.完成与广西统一电子印章管理平台对接,实现业务系统与平台互联互通。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通过平台即可在线加盖政务服务电子印章,推动服务向“全程网办、不见面审批”迈进。

3.积极推进数据质量提升工作。依托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数据质检工具等进行数据质量监测,开展常态化数据治理,数据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1.中心使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公租房的经验做法被收录进2025年自治区住建系统工作会议经验交流典型材料汇编。

2.中心市本级2名同志分别荣获2025年第一、第三、第四季度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标兵”荣誉称号。

3.2025年11月,崇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宁明县管理部窗口荣获宁明县政务服务“先锋服务窗口”称号,宁明县管理部1名同志获评“政务服务先锋”个人称号。

(七)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25年,中心向法院申请执行中心与逾期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纠纷案件未按时履约案件3件;行政处罚案件1件,行政处理案件1件。

(八)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2025年,中心有1名干部受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

(九)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无。

                               崇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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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