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限户籍!因灾致困群众可在急难发生地申请救助!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受今年第19号台风“紫檀”影响,我市部分地区遭受洪涝灾害。为切实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应急管理部门已第一时间实施应急救助措施,民政社会救助作为常态化兜底保障手段,会全力优化因灾致困群众申请低保等救助审核认定程序,确保因灾致困救助政策全程接续。
一、可以申请哪些救助?
(一)因灾临时救助
1.申请条件
因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经应急管理部门应急期救助、过渡期救助和冬春生活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急难型临时救助。
2.救助标准
需要根据救助人数、困难程度、困难持续时间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由各乡镇(街道)按规定执行。
3.不限户籍
无论您是本地居民、外来务工人员还是外地游客,只要在崇左市辖区内受灾,符合条件的均可直接在受灾发生地申请临时救助,不受户籍限制。
(二)常态化基本生活救助
因灾导致长期生活困难的家庭,在申请临时救助之后,如符合条件,还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以下常态化基本生活救助。
最低生活保障: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我市保障标准为城市地区735元/人/月,农村地区6000元/人/年),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家庭,可在户籍地或常住地申请。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同时满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及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义务人无履行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需在户籍地申请。
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因灾导致父母死亡、失踪、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符合条件予以保障的,需由户籍地审批,可在居住地申请后通过救助系统跨省推送。
低保边缘家庭:家庭人均收入(扣减刚性支出)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但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农村地区)或2倍(城市地区),因灾导致医疗等刚性支出过大,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广西户籍成年人员,可在户籍地或常住地申请。
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户籍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刚性支出后低于当地低保标准2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广西户籍成年人员,可在户籍地或常住地申请。
二、怎么申请?
(一)提前准备这些材料
1.家庭户口本原件(全体家庭成员)及照片;
2.户主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照片;
3.领取救助金的银行卡及正反面照片;
4.医疗诊断证明等支出相关材料或受灾佐证材料。
(二)线上线下均开放申请
线下:前往户籍地或受灾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服务窗口办理。行动不便的可委托村(居)委会或亲属代办。
线上:微信搜索“广西社会救助求助”公众号,实名注册后在线提交申请,并完成所有成员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电子授权。
灾害突如其来,但温暖从不缺席。无论您是土生土长的崇左人,还是远道而来在崇左工作、路过暂留的异乡人,只要您在这片土地上遇到了困难,我们都会尽力相助。
请放心,民政服务窗口将简化审核程序、允许容缺受理、加快办理时限,确保符合条件的因灾致困群众及时获得相应救助。
风雨同舟,我们一起扛。也请您把这条消息转发给身边有需要的亲友,早了解政策,早申请救助,早渡过难关!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