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公积金五项新政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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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讯 为深化公积金制度改革,5月19日,崇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五项住房公积金政策文件,通过进一步扩大公积金提取范围、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明确提取标准、恢复“商转公”贷款业务、优化资金监管等一系列惠民举措,全方位提升群众安居保障水平。
以往公积金使用多集中于购房、还贷等大宗场景,对日常居住、房屋维保、旧房更新等民生刚需覆盖不足。此次发布的政策包括《关于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的通知》《关于明确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额度的通知》《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的通知》《关于恢复“商转公”贷款业务的通知》《关于调整崇左市辖区新建商品住房购房相关资金转入账户的通知》,精准补齐制度短板,拓宽使用场景,推动公积金保障从“重购房”向“全周期”转变。
在提取范围方面,新政新增三项重要支持:一是允许提取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缓解日常居住压力;二是支持提取公积金缴纳新建商品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减轻购房初期资金负担;三是将城镇危旧住房改造费用纳入提取范围,缴存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支付个人出资部分。同时放宽提取人范围,不足部分可由双方父母、子女共同提取。
贷款额度调整力度显著,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提升至60万元,多孩家庭给予政策倾斜,最高贷款额度达75万元,较普通家庭提高25%,精准支持生育家庭住房需求。
针对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新政明确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上记载的房屋建筑面积核算提取金额,解决以往提取额度模糊问题,让缴存人办事更清晰、更放心。
资金监管方面,调整购买新建预售商品房住房和现售商品住房的区别,规范购房资金流转,确保资金安全,切实保障缴存人购房合法权益。
值得关注的是,此前因额度控制暂停的“商转公”贷款业务,自5月20日起正式恢复,将进一步满足缴存人降低融资成本的需求,减轻商业住房贷款购房人的还贷压力,节约贷款利息支出。
一套政策组合拳,不仅有效盘活沉淀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让制度红利更加普惠可及,更实现了优服务、惠民生、稳楼市、促发展多重效应。据了解,今年一季度,我市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稳步推进,归集住房公积金6.04亿元,办理提取5.22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8亿元;今年5月,广西住房公积金服务一体化信息平台正式在崇左上线,公积金服务更加智能高效、便民利民。(钟卓言 廖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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