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崇左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常态化监测工作方案》《崇左市小学毕业生 体质测试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4/21 2.0w 阅读 466 点赞

关于印发《崇左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常态化监测工作方案》《崇左市小学毕业生 体质测试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4-22 17:20     来源:崇左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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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教〔20218

崇左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崇左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常态化监测工作方案》《崇左市小学毕业生体质测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各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精神,有效发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在强化中小学校体育工作、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积极作用,我局研究制定了《崇左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常态化监测工作方案》《崇左市小学毕业生体质测试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各民办学校,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实施,不断提高本地、本校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附件:1.崇左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常态化监测工作方案

      2.崇左市小学毕业生体质测试工作方案

崇左市教育局

2021422

附件1

崇左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常态化监测工作方案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监督与管理,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不断提升,经研究决定,2021年起将组织全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常态化监测,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时间与对象

(一)第一阶段:每年5月—6月。

组织全市小学、初中、高中各一个年级进行全员监测。

(二)第二阶段:每年10月下旬—11月上旬。

组织全市各县(市、区)全样本抽测,城镇、农村小学、初中、高中各一所学校的各年级2个自然班(一年级除外)。

二、监测项目

具体监测项目由市教育局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中选定,于测试前一个月统一公布。

三、监测办法

(一)第一阶段: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市教育局派员到场指导,监测成绩报市教育局备案。

第一阶段的监测,各县(市、区)可以结合小学毕业生体质测试、初中体育中考、高二学业水平测试进行,也可单独组织。

小学六年级的监测,详细内容见《崇左市小学毕业生体质测试工作方案》。

初中三年级的监测,详细内容见《2021年崇左市中考体育与健康测试方案》。

高中年级全员抽测,由市教育局组织专门的抽测小组,先对市直高中进行测试;然后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照市局对市直高中测试的模式,组织区域内所属其他高中进行推磨式测试(市直高中先测A校,A校测B校,B校测C校,依次类推)。

7月初,由各县(市、区)统一公布辖区内各学段(小学、初中、高中)各个学校(含市直高中)学生体质测试成绩,并将结果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公布市直高中学生体质测试成绩。

(二)第二阶段: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抽测采用各县(市、区)推磨交叉互查方式进行,市教育局提前一个月公布抽测学校,各地教育局统一收集上报被抽测学校各年级学生名单(与学籍管理系统信息一致);市教育局提前一天确定抽测班级,各学校按指定格式提前准备好该班级学生名单电子稿及纸质稿(与上报稿一致)。

由各县(市、区)体育专干(或体育教研员)带队,选派体育业务骨干8—10人组成专门的测试小组(要有一名熟悉计算机统计应用的体育教师),负责到指定地区的学校组织现场测试;各抽测组负责录入成绩,统计被抽测学校各项目的成绩(含参测率)与综合成绩,以及整个抽测地区的项目成绩与综合成绩,将最终结果与测试材料一起交市教育局。

被抽测学生凭身份证(或学籍卡打印盖章件)等有效身份证明参加测试,学生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测试,由学校提交原因说明汇总表,分管校长、班主任、体育组组长签字、学校盖章确认。最终统计分析以该校学籍人数为基数,计算参测率和综合成绩。

市教育局成立督查组,全程抽查测试学校组织情况与抽测组测试工作开展情况。

12月底前,市教育局统一公布各地学生体质测试总体成绩,并按照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对全市被抽测的学校进行学生体质测试成绩通报,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监测结果与运用

(一)监测数据作为对地区、学校体育工作成效评价的基本依据之一;

(二)监测数据作为校领导、体育老师、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工作绩效考核的基本依据之一;

(三)监测数据纳入每年崇左市初、高中教学质量分析;

(四)市直高中抽测成绩作为体现该校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基础数据,在年度考核中运用。

五、其他要求

(一)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相关保障措施。

(二)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组织测试,加强测试现场秩序管理,严肃测试纪律;提供应急医务保障,全过程实施防护,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按规定布置相关测试场地,要求学生测试时穿便于运动的鞋和服装。

(三)受测学校负责组织工作,抽测组负责测试与记录。测试完成后,受测学校分管领导和体育组组长须在测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复印或扫描留存。


附件2

崇左市小学毕业生体质测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精神,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开始在全市开展小学毕业生体质测试,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测试对象

全市全体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二、测试时间

5月—6月,各县(市、区)、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民办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三、测试项目和评分办法

(一)测试项目。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六年级测试项目为依据,具体项目:50米跑、坐位体前屈、1分钟跳绳、1分钟仰卧起坐、50×8往返跑。

(二)评分办法。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表评分,综合评分60分以上为合格。

四、成绩运用

(一)测试成绩计入学生体育综合成绩;

(二)测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颁发毕业证书;

(三)测试成绩未达良好的,不得参加评优评奖。

五、减测、免测办法

(一)对心、肺、肝、肾等重要器官有严重疾病的个别考生,持县(市、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经本人和家长申请,所在学校同意、公示后,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考生可以选择适合的项目进行测试,以实测项目计分。

(二)对丧失运动能力,不能参加测试的身体残疾学生,持残疾证,经所在学校同意、公示后,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可以免试。

六、测试要求

(一)以各县(市、区)为单位统一组织测试,抽调骨干教师,组成测试组,实施送测到校。测试严格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与要求,不得随意降低标准与尺度。

(二)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对体质测试工作的领导和宣传,要讲清体质测试的目的意义、具体要求;加强科学指导,测试前组织学生锻炼,运动强度要适当,有效防止运动损伤和伤害事故;各校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要制定安全预案,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学生的安全。

(三)在规定时间内组织体质测试。无故放弃某一项测试的,一律不予补测,该项目测试成绩为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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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