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解除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管理的通告
2024-11-01 11:35
来源:崇左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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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有关单位、参保人员:
鉴于广西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崇左城西分店等2家零售药店自身原因,无法继续营业,主动向我中心申请解除医保协议,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医保发〔2022〕2号)相关规定,我中心与2家零售药店(详见下表)解除医疗保障服务协议。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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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零售药店名称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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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西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崇左城西分店 |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城西路3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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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广西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崇左大新花园分店 |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兰怀山路8号(大新花园)第1栋-121、122号房 |
崇左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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