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
政策通知公告

崇左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中止医疗 保障服务协议管理的通告

2025/11/12 1.6w 阅读 301 点赞

崇左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中止医疗 保障服务协议管理的通告

2025-11-13 14:50     来源:崇左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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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有关单位、参保人员:

鉴于崇左市江州区大参林国安药店零售药店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营业,主动向我中心申请中止医保协议,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医保发〔2022〕2号)相关规定,我中心与该零售药店(详见下表)中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30天(2025年11月20日-2025年12月19日)中止协议期满后医保经办机构对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医保协议继续履行;验收不合格的解除医保协议。

特此通告。

序号

           零售药店名称

                  地址

  1

崇左市江州区大参林国安药店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丽川路南侧(崇左国际家居建材广场)第1栋101号房



崇左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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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