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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5/12/19 1.8w 阅读 412 点赞

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5-12-19 10:15     来源:崇左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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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5827日在崇左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崇左市审计局局长伍 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自治区建设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战略任务和全市六大振兴工作思路,全力以赴拼经济,集中攻坚打硬仗,奋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

——促进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推动经济发展向好。一是加大财政支出强度,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增长6.9%二是全市申请获得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增发国债资金共16.8亿元支持两重建设和两新工作,保持对重点领域财力保障和对经济恢复支持力度。三是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申请获得专项债资金30.55亿元用于支持全市园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落实2.73亿元支持全市工业提速增效攻坚行动,全力推进工业振兴。

——扎实推进重大项目,切实增进民生福祉。一是落实2.24亿元助力全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开展,筹措14.09亿元用于市级层面交通路网、医疗教育、生态修复和园区配套设施等城镇振兴项目。二是分别筹集48.04亿元、38.47亿元、44.93亿元支持农业、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领域的发展。三是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实现“5连增,原料蔗等农产品稳产增产。四是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美丽崇左建设成效明显。

——加强审计整改,审计工作下半篇文章更加权威高效。把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摆在同等重要位置一体推进,建立完善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机制,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列入绩效考核内容。截至今年7月底,上年度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已完成整改33.67亿元,推动修订完善相关制度10项。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024513万元、总支出10245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42855万元、总支出34285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635万元、总支出63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397789万元、总支出373630万元。

重点审计了预决算编制和执行、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落实、预算绩效管理政策等方面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决算编制管理刚性约束不强。一是零基预算改革推进不力,部分项目连续两年或三年预算执行率低于30%,但市财政仍安排预算,并未能在下一年适量调减预算安排。二是部分代编预算项目编制不科学,2024年财政年初代编预算比2023年增加了22项,2024年有17个代编预算项目执行率低于50%三是未在规定时限内追加855个项目预算,涉及预算资金52772.84万元。

2.预算执行管控不严。一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不及时,有341项上级财政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未在30日内下达到各预算单位,涉及金额70363.29万元。二是部分预算项目支付进度慢,截至202412月,市本级当年批复的9303个项目指标支出进度74.03%,单个项目支出率低于30%的有1098个,其中有742个项目无支出。三是以前年度中央预算内基建拨款支付进度慢,截至202412月,市财政2024年向3个单位下达以前年度中央预算内基建项目指标支出率86.38%四是未及时清理收缴3个预算单位存量资金共621.74万元。五是5个单位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不到位,涉及金额5.81万元。

3.预算绩效管理存在短板弱项。一是绩效目标审核不到位,个别项目未按上级文件要求建设内容实施,或绩效目标设置不充分、衡量范围覆盖不全。二是预算绩效监控管理不到位,未充分应用绩效监控结果督促相关部门整改。三是未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个别项目未按整改要求调整绩效目标仍获预算批复。

4.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未得到有效落实。一是政府投资基金存续期满后,未及时收回本金及投资收益。二是政府投资基金投资主体结构较单一,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能力不足。三是两重建设资金未直接拨付至最终收款人。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审计了2个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财务收支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门预决算编制不够完整准确。1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未按规定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涉及金额51.99万元。

2.部门预算执行不严格。一是1个部门扩大项目经费开支范围4.76万元。二是1家所属单位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后继续租用互联网专线,造成资金浪费1.90万元。

3.部门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1家所属单位现金使用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14.48万元。二是1个部门对基建项目会计核算不规范,未按规定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基建项目,涉及金额17.39万元。

4.工程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1个部门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部分已交付使用的项目未通过消防验收、部分项目竣工验收后未及时完成竣工价款结算、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等问题。

5.部门内控制度管理不够严格。一是1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部分支出报支手续不齐全。二是1个部门局本级党委议事规则与财务管理制度对于重大经费认定标准规定不一致。三是2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采购行为不规范。四是2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五是1个部门未按规定建立本部门网络安全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六是1家所属单位信息系统部分数据不真实、不准确

6.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存在短板弱项。一是2个部门实施的共15预算项目绩效指标设置可衡量性低。二是1家所属单位部分预算项目未按规定编制绩效目标。

(三)下级人民政府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组织开展了1个县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源建设管理不规范。一是财源建设管理流于形式。二是未构建园区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体系。

2.预决算编制管理刚性约束不强。一是预算刚性约束不强,有49个项目已分别作为独立项目列入各部门年初预算申报资金42797.51万元并获得批复,但在实际支出过程中,直接从年初政府预留预算中安排资金4296.59万元支出。二是未逐项足额编制三保项目年初预算,少编制1760万元。三是在项目支出中编报基本支出预算500.36万元。四是政府采购预、决算编制不合理、不完整。五是部门决算报表编制不准确。六是部分单位将保障其机构自身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项目作为特定目标类项目储备。

3.预算支出执行不够严格。一是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不及时,有92项资金未在收到后30日内下达到各预算单位,涉及金额10909.68万元。二是落实暂付性款项消化、管控政策不到位。三是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预备费,涉及金额781.53万元。四是未及时使用收回的存量资金,涉及金额4789.66万元。五是未及时拨付桂惠贷贴息资金,涉及金额317.40万元。六是未及时拨付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补助资金,涉及金额800万元。七是保民生资金支付进度慢。

4.预算绩效管理存在短板弱项。一是预算绩效管理不规范,存在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公开不完整等问题。二是部分预算单位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未细化量化,涉及项目申报金额8425.43万元。三是11个项目未按规定编制事前绩效评估报告,但仍作为储备项目进行储备。四是项目库存量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动态管理。

5.工业园区、中央预算内投资、重大项目管理有待加强。一是未有效盘活园区闲置标准厂房,造成国有资金损失浪费。二是部分重大项目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三是部分中央预算内项目未按期完工,未充分发挥效益。

6.对国有企业财务收支及绩效监管不到位。一是融资平台公司造血能力不足,存在偿债风险隐患。二是融资平台公司催收管理不力,对外借出款项长期未收回,国有资金存在损失风险。三是融资平台公司新增年化利率超过LPR两倍的贷款。四是国有企业违规转包承揽工程项目。五是国有企业集体决策不当,内部管理不到位,造成国有资金损失浪费。

(四)重大项目审计情况

1.工程建设管理情况审计(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了2个工程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策目标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不到位。一是1个项目建设目标任务未能如期完成。二是2个项目水土保持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后续整改难度大。三是1个项目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施工期环境监测结论建议未得到及时采纳和整改。四是1个项目因弃渣场临时用地保障不足,项目建设进度滞后。

2)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及概预算执行有待加强。一是1个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资金安全有一定风险。二是1个项目概预算执行管理不严,增加了工程造价,存在投资失控风险。三是1个项目征地工作经费使用未按规定执行报账管理制度,存在资金使用不合规风险。四是1个项目未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工程进度款计量重叠、缺失、混乱。五是2个项目未及时缴纳规费、税金。六是1个项目的投资项目收益远低预期目标。七是1个项目发放存在权属纠纷的征地补偿款369.29万元,存在资金安全风险。八是1个项目未按规定缴纳土地划拨价款。

3)项目建设程序执行及工程管理有待提高。一是2个项目未及时取得用地批准手续。二是1个项目未按要求完成土地复垦,涉及面积2845.70亩。三是1个项目工程征地档案不完整,项目文件签字不完备、内容不一致。四是1个项目临时用地延期申请主体和程序不符合规定。五是1个项目临时用地选址不合理,造成临时用地补偿损失浪费19.22万元。六是1个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批即开工建设。七是1个项目水土保持措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八是2个项目对施工现场监管不力,存在安全隐患。

4)项目招标投标及合同管理不严格。一是1个项目存在招标前期准备监管不严问题。二是1个项目存在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不规范问题。三是1个项目13个合同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四是1个项目未及时签订监理延期补充协议,超合同期限的监理工作质量难以保证。五是1个项目招标文件澄清预留时间不足15日。六是1个项目合同履约监控不到位,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作用不明显。七是1个项目未按规定妥善保管招标档案,致使审计未能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

5)项目验收存在漏洞。1个项目未经消防验收合格和未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存在安全隐患。

2.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审计了1个项目竣工决算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一是未及时完成竣工决算前清理工作,未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二是项目业主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不到位,部分子项目未按图施工,未及时修复工程质量缺陷。

2)项目验收管理不严格。一是未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二是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便将建设项目投入使用。三是竣工验收把关不严,部分工程竣工图签认手续不完整。

3.工程建设项目预算执行审计。

审计了3个工程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项目概预算执行不严格。一是1个项目工程结算多计结算价款14.31万元。二是1个项目竣工验收把关不严,部分建设内容未实施但未办理变更手续,涉及金额9.08万元。

2)项目建设程序执行及工程建设管理有待加强。一是2个项目未批先建。二是2个项目工程未经消防、水土保持设施、竣工等验收即投入使用。三是1个项目部分工程不按图施工、存在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四是代建单位监督检查不到位,1个项目施工日记、监理日志记录不一致、不完整。五是1个项目未按规定委托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六是1个项目部分安装设备参数与环保批复和环保验收报告不一致。七是1个项目未按合同和方案实施勘察工作,项目未验收即支付全部合同费用,存在多付工程勘察费27万元的风险。八是1个项目部分工程发生变更未办理变更手续。九是1个项目存在建设单位未履行对设计、监理等单位合同内容审核责任的问题。

3)招标投标及合同管理不规范。一是1个项目方案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但招标人未将方案设计成果材料在招标时公布。二是1个项目先安排监理单位进场服务后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并违规更改采购成交结果。三是1个项目在合同签订前或申报采购计划前已安排相关单位完成项目建议书、图纸审查、环境咨询、勘察等工作。四是1个项目部分工程先开工建设后补办招标手续。五是1个项目招标文件审核不严,招标文件内容前后不一致。六是2个项目合同管理不规范,存在未及时签订补充合同协议,签订合同内容不规范、不完整,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过高等问题。

4)建设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有待提高。一是1个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和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二是1个项目未取得施工图预算价评审批复,拨付工程进度款依据不充分。三是1个项目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四是1个项目建设单位未对结算结果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存在审核报告的结算方式与合同承包方式不一致,多计场地平整费、大型机械进出场、安拆费、工程价款约14.42万元,未扣减工期延误费用,项目结算审核报告中部分内容有误,项目中管网工程量调减较大、竣工结算价与合同价相差较少等问题。五是1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六是1个项目参建单位未及时与市财评中心对竣工结算审核结果进行核对,有可能影响到项目竣工结算结果真实性。

(五)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审计了1个县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情况和1个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发现的主要问题:

1.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1)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存在漏洞。一是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理整合不到位,涉及财政资金268.73万元。二是部分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未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涉及资金409.45万元。三是补贴基础数据未及时更新。四是补贴基础信息审核管理不到位,存在一人多卡一卡多人的情况。五是未按规定公开公示补贴信息。

2)重点补贴政策目标实现和资金使用管理有待提高。一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存在多发错发、迟发滞发、少发等问题。二是农机购置补贴发放不精准,涉及财政资金520万元、购机企业1个。三是良法技术推广补助资金闲置1224.04万元。四是背离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造成多付项目实施费用1.84万元。五是未按要求对双季稻轮作区域耕地开展质量监测评价。

2.2022年至2024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专项审计调查。

1)相关政策落实不够到位。一是农业保险基础信息不准确,影响政策落实。二是农业保险政策在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方面未充分发挥作用,存在未开展玉米主粮作物农业保险,部分农业保险险种覆盖率逐年下降、保障水平不足、农业保险密度未完成目标任务等问题。三是部分农业保险便民惠民举措落实和维护农民利益不到位,存在延迟支付保险理赔款、未按实际损失进行理赔等问题。四是承保机构未按规定开展承保业务,存在投保主体不符合相关规定等问题,影响保险工作效率和质量。五是未利用农险平台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进行审核监管,未实现信息化管理,影响结算的准确性、及时性和补贴资金有效监控。

2)预算管理和执行不够严格。一是未按规定足额安排预算资金,涉及金额2628.09万元。二是部分财政补贴资金被统筹使用,涉及金额14486.21万元。三是农业保险费补贴资金未及时拨付承保机构,涉及金额2407.4万元。

3)资金使用不规范。一是投保人以同一标的物重复投保。二是承保机构在未确认收到被保险人自缴保费就为被保险人出具保单。三是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不到位,2家保险公司对未经有资质的公司收集处理的病死猪进行理赔。

4)资金绩效评价开展和结果应用有待加强。一是未有效开展农业保险费补贴资金预算绩效评价。二是未科学制定任务目标,连续3年未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政策性农险工作任务目标。三是农业保险费补贴资金绩效管理激励约束不健全。

(六)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审计了1家国有企业财务收支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及崇左市重大政策措施与决策部署存在偏差。一是先成立子公司后履行报告、核准程序。二是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兼任监事会成员。三是未按规定编制工资总额预算方案,也未报集团公司备案或核准即执行。四是年度经营绩效目标考核指标未完成。

2.水务行业收费及代收费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未及时足额上缴代收的污水处理费1821.96万元。二是未准确核定污水处理费收费类型,导致少收污水处理费232.37万元。三是未按规定调整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量,多计水费11.45万元。四是对部分不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优惠政策,未执行非居民用水价格,涉及少收水费111.15万元。五是应收未收污水处理费、水费、水资源费,涉及金额106.80万元。

3.企业财务管理有待提高。一是未按规定缴纳房产税,涉及应纳税款2.06万元。二是多申报增值税计税销售额,导致多缴税款1.08万元。三是将实际已在工程项目使用的物资销售给子公司,虚增收入、成本、库存商品、主营业务收入(销售收入)各100.75万元。四是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

4.内部控制管理不够严格。一是未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加油审批制度,涉及金额2.55万元。二是未完善采购业务相关管理制度,导致物资采购业务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20.99万元。三是财务部门办理结算业务未严格审核报销凭证,涉及金额15.41万元。

5.投资运营风险防控能力有待提高。一是子母公司人格混同,导致虚增母公司成本费用,虚增子公司利润,涉及金额181.50万元。二是支付未在本公司工作的职工薪酬,未签订资金使用协议,存在资金损失风险,涉及金额102.52万元

6.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一是增加投资超规定限额未按工程签证程序办理审批手续,涉及金额490.41万元。二是个别工程管理不规范,存在工程建设、验收程序倒置,随意涂改开工文件、未能真实反映项目开工建设情况,未按合同约定委托有资质的审核单位进行工程结算审核等问题。三是竣工项目未按时限及时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七)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在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下级人民政府财政收支、重大项目、国有企业等审计中持续关注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2个部门及2家所属单位、1家企业、1个下级人民政府部分单位存在未开展资产清查盘点,账实不符,应计未计固定资产,未按规定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入账错误、多计累计折旧,资产类相关报表编制不准确等情况。二是1个下级人民政府部分单位对资产管理不到位,违规出借国有资产。三是1个下级人民政府部分公务用车资产权属划转不到位,涉及车辆资产原值1723.51万元。四是1个项目智能化工程部分已采购的设备及软件闲置未及时处置,涉及金额499.92万元。五是1家所属单位应急储备物资管理不规范,未对转入的应急储备物资进行专账核算,未按要求对部分市级应急储备物资粘贴标签,未标明物资名称、规格、数量、物资来源说明等,涉及金额443.71万元。六是1个企业存在物资管理不规范、进出库无经手人签字,未按规定开展物资全面盘点清查并形成书面报告等问题。

(八)政府债务管理审计情况

在市本级财政管理、下级人民政府财政收支、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重大项目等审计中持续关注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市本级地方债务风险防控能力仍需加强。一是部分2024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未在当年全部形成实际支出,涉及金额548.24万元。二是未能对专项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进行有效监管,有13个专项债券项目未按期建成,部分使用专项债券资金建设的标准厂房未得到有效利用。三是未将使用专项债券资金建成项目取得的转让收入用于偿还专项债券本息。

2.下级人民政府地方债务风险防控能力还有待提高。一是部分获得债券资金支持的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未达预期目标。二是使用专项债券资金建设并已投入运行的2个项目运营效果未达预期,无法实现《实施方案》确定的收益,增加债券本息偿还风险。三是部分使用债券资金建设项目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四是2个获得债券资金支持的项目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多付工程款的问题。五是新增政府债券资金未及时使用。

3.市直部门、国有企业地方债务风险防控能力存在不足。1个赛区涉及市直部门、国有企业应付未付各项赛事费用579.37万元。

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20247月至20256月,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共向纪检监察和公安机关、医疗保障等主管部门移送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37件,涉及金额3654.37万元,涉及66人。其中,市本级实施的审计项目共移送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5件,涉及金额2239.03万元,涉及47人,已查处7起。

三、审计建议

(一)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高财政资金绩效和保障能力。一是落实零基预算改革理念和预算法要求,严格规范预算项目审核,减少代编预算规模,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规范性,强化对部门预算指标执行的审核指导,深入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二是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将盘活存量资金工作常态化,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切实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保证财政资金充分发挥效益。三是加强对重大项目、重点民生领域的财力保障力度,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切实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二)规范项目建设行为,提高投资效益。一是加强建设资金管理及严格概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防范投资失控风险。二是严格履行工程建设建管主体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及验收管理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加强征拆和移民安置工作的统筹管理,避免违法建设用地、增加征地投资费用等风险。四是严格规范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主体行为和落实监管责任,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程序,避免项目招标投标涉嫌违规情况再次发生,规范合同管理和履约监督。

(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推动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加强补贴的审核把关,促进惠民惠农政策落地生效。二是完善农业保险业务办理、资金审核、绩效管理激励约束等机制,科学用好民生资金,确保财政补贴资金发挥效益。

(四)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持续防范地方债务风险。一是加强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按照程序做好资产建账、核算和登记管理工作。二是强化国有资产的管理意识,完善资产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健全相关审批制度,完善审批手续,强化资产日常监管,规范国有资产的使用和管理。三是坚持举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坚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的原则,严防挤占挪用,遵循项目支出绩效管理的基本要求。四是加强对专项债券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严防专项债券偿还风险。

(五)深化审计整改和审计结果运用机制,推动整改结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压实整改单位主体责任,促进审计监督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强化审计结果运用,举一反三、深入分析审计发现问题产生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推动问题从源头上整改,避免同类问题反复出现,审计指出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和防范,不断完善和改进管理方式方法,促进管理水平和能力提质增效。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于这些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于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目前有关县(市、区)以及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市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整改,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于今年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5年全市审计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诚恳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高质量审计监督为全面建设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现代化南疆国门城市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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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