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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崇左市服务业和商务口岸局关于启动2026年 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智能产品 购新补贴活动的公告

2026/01/08 3.3k 阅读 450 点赞

崇左市服务业和商务口岸局关于启动2026年 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智能产品 购新补贴活动的公告

2026-01-08 19:50     来源:崇左市服务业和商务口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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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推动消费品更新迭代,促进绿色智能家电和数码智能产品消费,不断提高社会消费水平,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启动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6年1月9日(含)09:30:00至2026年12月31日(含)23:59:59,每日09:30:00起至22:00:00时段,消费者可通过云闪付APP领取补贴资格。按月设置资金使用额度,当月额度用尽,则活动自动暂停,次月恢复开放。活动时间若有调整,以调整公告为准。

二、活动范围

(一)补贴对象。活动期间,在参与活动商家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家电和数码智能产品的个人消费者。

(二)商家名单。参与本次活动的商家名单,已根据前期征选程序确定并对外公布。具体名单详见云闪付APP“2026年广西以旧换新活动--崇左专区”,或“崇左市服务业和商务口岸局”微信公众号的相应公告。

三、补贴产品类别

(一)家电产品

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热水器等6类。

(二)数码智能产品

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4类。

四、补贴内容及标准

(一)家电产品类

个人消费者购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等6类家电中符合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按产品实际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限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

(二)数码智能产品类

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4类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的,按产品实际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五、实施流程

(一)消费者

1.实名认证。申请人须在通过公开征选的云闪付APP进行账户注册及实名认证。

2.提交申请。申请人通过云闪付APP,“广西消费券”—“2026年广西以旧换新活动”—“崇左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智能产品购新”专区进行申请。申请人在申请时,须认真阅读活动规则以及活动用户告知书,并同意授权云闪付APP使用用户信息完成相关查询及信息登记工作。

3.核验资格。申请人提交领券申请,经平台核验身份及资格查重通过后,以补贴优惠券形式发放补贴资格至申请人的云闪付APP账户。

4.资格使用。申请人获得补贴资格后,在补贴资格有效期内,到参与活动的商家线下实体门店按支付立减的模式进行核销。即:经平台核验确认产品销售状态符合活动规则要求后,申请人可通过云闪付APP进行二维码被扫或直接使用云闪付APP绑定的银行卡支付时抵扣补贴优惠券。

本次活动目前仅限线下实体门店参与,暂未开放线上平台。线上参与的具体安排,敬请留意后续通知。

(二)参与商家

1.垫付资金。参与本活动的家电和数码智能产品经营者,须在消费者核销补贴时先行垫付对应资金。待国家补贴资金下达后,我局会组织商家集中申报,并拨付商家符合规定的垫付资金。

商家需提前准备好后续申请垫付资金相应的材料。

家电类具体请款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家电产品销售发票原件照片、产品S/N码照片(电脑)、消费者签名的POS交易凭证、商品图片2张(包括商品包装上带有能效或水效等级照片1张,商品包装上包含SN的照片1张)、产品自提单(或送货单)照片。自提单(或送货单)上须包括消费者姓名、联系方式、送货具体地址(自提单也须填写)等。

数码智能产品类具体请款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数码智能产品销售发票原件照片、消费者签名的购物小票照片、现场激活的产品实物以及包装盒照片(须确保包装盒上S/N码清晰可识别)、产品自提单(或送货单)照片。自提单(或送货单)上须包括消费者姓名、联系方式、送货具体地址(自提单也须填写)等。

如后续上级政策文件所列具体请款材料与本公告不一致,以正式政策为准。

2.开具发票。参与活动的家电和数码智能产品经营主体须按照“一单一票”的原则开具发票,开票金额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严格按照活动规定填写发票内容,发票内容应至少包括购买者姓名、身份证号、家电和数码智能产品型号、销售数量、销售金额等信息(发票备注栏需注明以旧换新活动、产品能效或水效、优惠金额等)。

(三)使用规则

1.申请人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云闪付APP账号、云闪付APP绑定的银行卡、二维码等参加活动。符合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消费者。

2.申请人在线下仅能每类产品享受资格一次。成功核销一类产品后即失去该类产品核销资格。如同时购买不同类别的补贴产品,须按类别分别进行支付,即一类一单,每个类别的订单须单独支付。

3.补贴优惠券不得用于提货券、储值卡等储值类活动。如经发现,立即取消相关商家参与资格并列入风控销售商家名单。

4.如发生退货情形,将直接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申请人支付款项。对财政已拨付垫付资金的,由参与活动商家原路退回补贴资金。退货后,对应补贴资格即失效,活动期内,在当月补贴资格仍有剩余的情况下,申请人可重新申领该商品补贴资格;商家须主动退还已获得拨付的相应补贴资金。

六、消费者咨询服务

(一)活动咨询热线

主要受理活动内容的解答。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崇左市本级:0771-7969306

江州区服务业和商务局:0771-7829186

扶绥县服务业和商务局:0771-7588939

大新县服务业和商务口岸局:0771-3622659

天等县服务业和商务局:0771-3500316

宁明县工业服务业和商务口岸局:0771-8620308

龙州县服务业和商务口岸局:0771-8812435

凭祥市工信局:0771-8538480

(二)技术咨询热线

主要受理:云闪付APP注册及实名认证;云闪付APP相关问题及投诉建议等。

服务热线:95516

服务时间:全天24小时在线。

七、其他事项

补贴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崇左市服务业和商务口岸局所有。

特此公告。


崇左市服务业和商务口岸局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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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