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2025年第四季度拟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责任主体名单公示
2026-01-13 08:00
来源:崇左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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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等36部委《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274号)、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交政研发〔2018〕181号)的相关规定,拟将崇左市2025年第四季度相关企业、车辆、驾驶员列入严重失信责任主体,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如公示期内对信息存在异议,可进行投诉申诉。联系电话:0771—7837819,电子邮箱:czjtjb@163.com。公示期结束后,信息正式上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为期2年。
附件:2025年第四季度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责任主体公示信息表
崇左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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