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崇左劳人仲字〔2026〕第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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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州市来来顺食品有限公司、监事郭沙沙:
本委于2026年5月19日受理申请人卢艺元与被申请人孟州市来来顺食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崇左劳人仲字〔2026〕第59号)原定于2026年6月9日开庭审理,申请人卢艺元于2026年5月28日做出变更和增加仲裁请求,并将公司监事郭沙沙列为第二被申请人,本委决定受理并合并审理。因邮寄送达贵公司及监事郭沙沙拒收《变更及增加仲裁请求申请书》副本、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答辩通知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及监事郭沙沙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开庭时间: 2026年7月23日上午9时00分,开庭地点:崇左市友谊大道20号崇左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一楼崇左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一号仲裁庭,联系电话:0771- 7969035),未依法到庭参加庭审,本委将缺席裁决。
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15天内,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崇左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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